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BE6.关于自由意志。
(a)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,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(第6次会议,第1章)。
(b)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——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——完全不能通过赞同(激动与呼召他的)上帝来配合,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;或者无论谁说,即使他这么想,也不能不同意,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,什么也做不了;这人是该受诅的(第6次会议,法规第4条)。
SS56.人们可能以为,纯正真理的教义可以利用通过对应知识而来的圣言灵义获得。但教义不是通过灵义获得的,只是被照亮并证实。因为如前所述(26节),没有人能通过对应进入圣言的灵义,除非他首先因教义而专注于纯正的真理。一个人若不首先专注于纯正真理,就会利用他所熟悉的一些对应,通过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并解释它们,以便证实由于他的某种先入之见而粘附于其头脑的东西来歪曲圣言。此外,若不由主来赐予,圣言的灵义无法赐予任何人;主守护灵义,如同守护天堂,因为天堂在它里面。因此,人应当优先研究字义上的圣言;教义唯独源于字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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